我被抄了怎麼辦?那…先收個徒兒?

就從《Copyists》展覽說起吧

作為一位數位平台上的內容創作者,我相信許多人都像我一樣,時常可能陷入這樣的矛盾:一方面熱衷於分享和發表,一方面又擔心被抄襲。我的工作包含推薦藝術家、撰寫深度文章、設計藝術課程,以及策劃展覽提案——這些都是經過第一手、長期的研究,並融入個人觀點和經驗的創意產出,常常也是珍貴的資料。

但當我將這些心血透過臉書或 Line 群組直接以圖文形式分享時,任何人都能輕易地「挪用」,無縫變成他們的「創作」。

有趣的是,我最近剛剛看了一個有關「複製者」的展覽《Copyists》,讓我對這個議題以及我自己的憂慮,有了一些新思考。

展覽《Copyists》

傑夫·昆斯(Jeff Koons)、朱莉·梅赫圖(Julie Mehretu)、伊麗莎白·佩頓(Elizabeth Peyton)、Michaël Borremans(全場最好的作品)。還有法國當代的許多代表性藝術家:Robert Combas、Philippe Parreno、Martial Raysse、Claire Taboure等等,還有非常多年輕的藝術家,還有一位台灣藝術家:李明維,也在其中展出。

策展人請這些藝術家縱覽羅浮宮的經典展品,或從記憶深處打撈出那些與作品相遇的難忘瞬間,繼而創作出自己的作品。所以這些作品看起來都「又新又舊」,每件展品既是對過去的回應,又是獨立的當代創作,形成一種微妙的雙重性。涵蓋了繪畫、雕塑、服裝設計、版畫、虛擬實境甚至電影,超級精彩!

儘管這些藝術家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「複製者」,但他們透過觀察、記憶與情感回應,重新詮釋經典作品,使「複製」成為一種創造的起點。

複製,是抄襲嗎?

我們先來聊聊Copyists這個詞。首先「copier」與「copyist」是兩個不一樣的東西。copier是抄東西的人,而copyist可以說是抄寫者,或以下我會翻譯成臨摹者

在古埃及與中世紀,Copiste(抄寫者)是一項專業職業,負責以手工複製書籍或藝術作品。中世紀的修道士與修女會手工抄寫書籍,並將之裝飾以華麗彩繪(enluminure),供識字率極低的少數人閱讀。所以可以看出來,Copiste可以說是最古老的文化傳播途徑

更好玩的是,這個詞跟美術館美術史也有深刻淵源。

許多美術館長期以來設有「Copiste」制度,開放申請臨摹許可,讓藝術家進入館內臨摹館藏作品。早自18世紀起,羅浮宮便允許藝術家入館臨摹。1880年的羅浮宮,只需向館方申請,便可成為正式臨摹者,甚至能免費獲得畫架(我也好想要),為期一年。

這項傳統也被紐約大都會藝術博物館等機構所延續。至今,申請臨摹許可仍需遵守特定規範,例如需鋪設墊布以免弄髒地板。

許多知名藝術家都曾在美術館臨摹作畫,例如畢卡索就是從進美術館裡copy開始練習畫畫。像塞尚琴尼尼(Cennino Cennini)等人都強調copy的價值。安格爾德拉克洛瓦也認為,到羅浮宮觀摩與copy,是認識自己藝術秉性的好方法。

跟隨前人的筆觸,學習放下的是你的自我

我們常誤解「臨摹」只是機械式的複製,卻忽略了這其實是一種深刻的學習過程。臨摹的本質,是承認人類認知的有限性——這正是創作前最珍貴的體悟:在掌握技術之前,我們需要先學會謙卑,理解自己與歷史、與他者的連結

真正的臨摹,是帶著敬意追隨前人的筆觸,透過親手重現那些線條與色彩,我們不僅用眼睛觀看,更用身體經歷。在這個反覆揣摩的過程中,創作者逐漸內化經典作品的精髓,最終轉化為自己的養分。這與單純的抄襲截然不同:抄襲者只求結果的相似,而臨摹者專注於理解的過程;抄襲是終點,臨摹卻是創造的起點。

這種從他者到自我的轉化歷程,正是藝術創作最核心的奧義:我們透過臨摹他人,最終找到屬於自己的藝術語言與存在姿態。

老實說,沒有人不「抄」

在當代社會中,我們很習慣把「原創」捧得很高,彷彿一件作品只有在完全獨創、從零開始的情況下,才值得被稱為藝術。但說實話,所謂的「原創」,其實很少真的存在

所有我們以為的新東西,很多時候只是歷史圖像、語言體系與既有形式的重新組合與轉化。無論多特別,我們所有人都站在巨人的肩膀上、我們始終都在用別人留下來的東西來創作,無論創作者能否意識到這點。

過去我們常常把「傳承」和「創造」分成兩個截然不同的對立:一個是被動的保存(死的)、一個是主動的突破(活的);一個是封印的記憶(過去的)、一個是即興的靈光(未來的)。但這樣的二分法其實是一種迷思

每一次「抄」都會有新的墨跡、和一雙新的注視的眼睛,因為這樣,老東西得以復活

因為有了老東西,每筆每畫的規矩方圓才被定義,無論要遵循它或是要刻意破壞它,新東西才能從此展開

因此我們可以看出來,在這裡頭有一個很有意思的辯證關係,也就是:創造與傳承是一體的兩面。真正的創造必然在內裡豐沛蘊含著集體知識的養分,才能夠運作和成立;

而真正的傳承則必須通過個人的創造性轉化,才得以活轉並獲得新生。

臨摹之所以成為如此關鍵的藝術實踐,正因為它完美體現了這種雙重性——它既是個人技藝的展現,又是與歷史、與他者的聯繫。

所以我們或許該重新理解什麼是文化的延續?什麼是所謂的「抄」?臨摹、挪用、轉譯,都不是偷懶的替代,而是「生成」的基礎。它構成了深層的聯結網絡,過去-現在-未來….讓已經死去的語言與形式得以在當下復活並延續。

那智慧財產權又怎麼一回事?

從另一個角度來看,將「作者」與「原創」高度神聖化的觀念,其實反映了一種資本主義下的商品化邏輯。我們今日對「複製」的焦慮,往往並非源於純粹的美學判斷或倫理價值,而是深深嵌入於法律與經濟體制之中,特別是著作權法智慧財產權所構築的規範框架。

回到在中世紀的修道院裡,那些書寫聖經的抄經僧——他們所抄的經文幾乎全是既有文本的複製。他們並不標榜「原創」,也不會有人控告他們侵犯著作權,因為那個時代的文本,是為了流傳、祈禱與學習,不是為了市場交易。在那樣的文化邏輯下,知識與圖像的複製是一種「共享」與「延續」

然而,在印刷術伴隨資本主義成形之後,整個邏輯便發生了轉變。比起「流通」與「共享」,「獨佔」與「排他」才是核心價值。「作品」成為可量化、可交易的商品時,「所有權」與「收益權」便成為核心議題。

「創作」不再只是個人表達的行為,而逐漸成為可計算、可交易、同時需要受法律保護的「資產」。

事實上,著作權制度的建立,就是一套以「排他性」為基礎的機制,將原本屬於公共文化資源的內容,轉化為私人所有權的一部分

因此,我們今日對「抄襲」的焦慮,本質上更像是財產觀念在文化領域的延伸。問題不在於複製行為本身,而在於它觸及了資本體制所劃定的產權邊界——誰可以「獨佔」某種語言風格、表達形式,甚至創作方法。

那麼,我怕不怕被「抄」?

老實說,我想了很久。

我的答案是:不怕

首先,延續剛剛說的,我也是站在巨人的肩榜上。我掌握的知識大部份都不完全屬於我自己,而是屬於那些偉大的哲學家、優秀的藝術家、以及其他過去或仍在世的許許多多的人的累積,所以在寬泛定義之下,我擁有的很大一部份也是「抄」來的。

另外,我總是告訴學生們一句話「沒有藝術品,只有藝術家」。在我心目中,真正的創作不是產品生產,而是人的延伸。一個人可以抄我一篇文章、某個概念,但他沒辦法抄出我的整體,他沒辦法超出我的歷程、我的敏感、我的直覺與探索。因為他永遠不可能是我,他不可能有我經歷的一切快樂、挫折、驚奇以及探索。

最精彩、最能直指人心的作品,從來不是素材的堆疊,而是真實生命的轉譯與凝鍊。

所以,如果有人因為我的作品而產生靈感,甚至像《Copyists》展覽中的藝術家們一樣,從既有的經典中出發,透過臨摹、轉化或回應開啟新的創作,我會感到欣慰。因為這意味著,我的創作曾觸發另一段思考與行動的旅程。

所以對那些感興趣「抄」我的人,我想對他們說:「歡迎加入我,成為一位臨摹者(copyist)。我很高興,你開始了你的創造。」


已發佈

分類:

作者: